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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荒之巫人传奇小说介绍
洪荒之巫人传奇_史前洪荒之巫人传奇

洪荒之巫人传奇

月下薰衣草

小说主角: 王烈 麦克阿瑟 罗斯福 巴顿 沃德 美利坚 鸿钧 赵天 赵雪 白姐

相关标签: 科幻 战争 文明 洪荒 铁血 强者 热血 爱恨 爱恨情仇 人类

最后更新:2024/3/18 23:09:00

最新章节:洪荒之巫人传奇最新章节 六十六章 大朝天阙 2024-03-18

小说简介:远古文明的呼唤,宇宙战争的热血人类文明的第一纪元,史前人类的辉煌文明洪荒三族战乱不休,爱恨情仇纠缠不止滚滚黄沙尽征尘,是强者的挽歌,是弱者的战歌,嘹亮而高亢,铁血而柔情。血肉铸就的钢铁洪流,滚滚而来,有如亚马逊森林浩浩荡荡的行军蚁,不怕征程,不惧艰险,不畏牺牲。一切尽在《史前洪荒之巫人传奇…

内容摘要:”碰“,一声重响,一个人形物体在殿中划过一道弧线,重重摔在地上,看得殿中众人眼皮一跳,心想:这小子莫非得罪了这姑奶奶,下手这么狠。忽然,那摔在地上的人忽地直直坐起,嘶嘶地口中直吸冷气,却是疼得说不出话来。那白姐看得幸灾乐祸,鼻中冷哼一声,道:”让你小小年纪不学好,尽干些下流勾当!“王烈坐在地上,还未缓过劲来,只瞪大眼瞧着她,恨不得将她一口给活吞了。旁边一个看着有些斯文的大汉看得莞尔一笑,道:“白姐,你却是误会啦,这人年纪可不小,比你还大上几岁,就是个子矮了些,高不过你胸口。”说着似还拿眼朝她波涛汹涌之处比划几下,不怀好意。白姐大大咧咧,混不在意,倒是有些吃惊,道:“天下之大,真是无奇不有,这巫还是个侏儒,我今儿可是第一次见到。”王烈听在耳中,忍不住心中破口大骂:你妹的侏儒,爷们好歹一米八六的个子,你们长不长眼。只是一看殿中个个都是高有三米的巨人,却是不敢真个出声相斥,实在是力不如人,只能忍气吞声。那斯文汉子又道:“白姐,这回你可又错了,他可不是巫。”白姐奇道:“不是巫那他是什么,是妖吗?可他若真是妖,怎么敢跑到我们地盘来,就不怕被我们一刀宰了。”斯文汉子一脸高深莫测,摇头道:“白姐,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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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荒之巫人传奇书评精选
匿名书友
要推的是作者的《无限崛起》,详见第七十二章 写轮眼晋级永恒:
主神很快造出了人。妈妈十分开心的道,“儿子,妈妈给你去做你最爱吃的红烧肉犒劳你,妈妈说着转身走进了厨房”。
“噗”,一剑下去,鲜血飞溅,看着地面还温着的尸体,王言不禁仰天大吼,写轮眼直接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中晋级成了中级写轮眼。
“主神,造人”
“抽取我脑海里爸爸的记忆”
……
“抽取我脑海里奶奶的记忆”
……
“抽取我脑海里妹妹的记忆”
————
莫非作者觉得这种剧情很悲壮吗?
反正个人是好久没看到这么搞笑的小说、搞笑的作者了,奇文共赏之。
匿名书友
弱智主角+二孙子主神
匿名书友
不好看,贼无聊
匿名书友
剧毒,第四章 眼着仪器的两名雇佣兵就要走进通道里,陈旭这时候忍不住道:“你们不觉得有什么不对吗红后既然是最顶级的超级电脑,怎么可能这么轻易被人破解” 这是无限恐怖吧,,,这抄的无语
匿名书友
主角总是说些不合时宜的话,感觉本来好好的,挺正常的对话中,只要主角一开口,基本上就是很突兀的感觉,唉,作者也不知道怎么想的
匿名书友
剧毒,作者对于打斗情节描写乱七八糟,原著理解更是肤浅,主角有超强自愈能力,子弹时间异能,弧形弹道,特工技能,瞬移,麻痹的,撞个车能晕过去,打斗基本从来不用枪,异能技能一大堆,基本都不会用,什么乱七八糟的,烂,很烂,超级烂
匿名书友
认真的看了开头之后 很迷 第一人称毒
匿名书友
不太行
匿名书友
个人认为可以与《执魔》相比肩,年度最佳仙侠作品之一。
匿名书友
還不錯
匿名书友
五行缺五行本身就是毒。更何况还要搞四人基
匿名书友
文笔不错,有很多生活细节。喜欢现实感的朋友可以去看了。——沁纸花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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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事不套路,开头一些细节写得有点瑕疵,总体质量越写越好。 可惜太监了。慎入!慎入!慎入!
匿名书友
能看出作者的怨念 可文采真的不太好 而且故事阅读感不行 不属于祖师爷赏饭吃的那种人
匿名书友
什么乱七八糟的
匿名书友
书名什么鬼?想成神想疯了?
匿名书友
主角的脑子有问题,得到了金手指,很容易变强,甚至无限变强的,也不需要什么资源,然后跑去做危险任务,还是报酬很低那种——这种脑残的行为简直是让人无话可说,遇到这种任务不会离开吗?
匿名书友
作者是个萌妹子啊!
只是,把主角起名叫徐宋,这真的好嘛!
匿名书友
系统的设定是主角作为一只扑街作者,要穿到自己写的小说里完成小说剧情,完成一轮智障模式会提高难度到普通模式然后地狱模式这种感觉?总之难度逐渐递增。目前看到的地方主角在普通人正常智商的第一个世界里瞎鸡儿折腾。后面看不下去,感觉文笔太平淡了,明明一个激动的事件就这么毫无波澜地度过了。还有一个莫名其妙的黑影看似帮助主角实际貌似在下一盘很大的棋。太监了也不是很意外,这种写出来不是很讨喜,而且作者的文笔有点干巴巴的,不过还是粮草+啦,还是挺喜欢这个设定的。
匿名书友
主角是一个每写一本书就扑街一次的小透明作者,某天他突然得到一个造神系统,只要他写完一本书,系统就能把那本书变成一个世界,他可以进去探险,完成任务后更加能得到剧情里的能力。

这个核心设定不错,副本世界的剧情也很有意思,但是给人的感觉太杂乱了。作者对于现实世界的描写很大程度拖累了剧情的节奏,而且还有喧宾夺主的感觉。

打个比喻,小明在新手村努力打怪,终于喜滋滋地升到5级。同一时间,在遥远的大平洋对岸,99级的恶龙抢走了公主、圣骑士又跟巫妖打架、上帝又把一堆天使踹到地狱。后者很精彩,但是跟身为主角的小明有甚么关系?
匿名书友
字数筛选也不靠谱了,几百万垃圾字。